福建医科大学美国校友会章程
2000年1月8日首次通过
2004年2月9日第一次修订并通过
一、名称:
本会的中文名称为”福建医科大学美国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英文名称为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Alumni, Inc.” (英文简称为”AAFMUA”) 。本会于1999年10月19日在纽约州正式注册成立。
二、宗旨 :
本校友会为一非营利性和非政治性组织,旨在
1. 联合北美地区福建医科大学校友,增进联谊,交流信息,彼此帮助,共同受益。
2. 促进校友以各种方式回馈所在地社区,并为华人社区及侨胞服务。
3. 保持与母校及福建故乡的联系,为母校的发展和福建的医学教育、科研和卫生事业作力所能及的贡献。
4. 促进与其他院校校友会和其他旅美学术团体的联系,互相学习,彼此支持。
三、会员:
1. 会员:凡曾在福建医科大学及其前身福建医学院,或其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学习或工作过的师生员工,现在美国或北美其他地区短期或长期居留,自愿参加并赞成本会章程,经报名注册即可成为本校友会会员 。
2. 会费:会费金额由校友会决定。会员缴交的会费主要用于文书、通讯以及校友会活动的必要开支。每次校友会活动的费用主要由实际参与的会员承担和/或赞助单位资助。校友会的经费来源,除了会员缴交的会费之外,也欢迎会员及非会员的慷慨捐助。经费的收入与付出,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定期向会员公布。会员及非会员的慷慨捐赠将登载于校友会因特网页上予以表彰。
四、校友会工作委员会(The Working Committee of AAFMUA):
校友会工作委员会为全体会员的代表机构与工作班子,由会长,二至四位副会长,秘书长,各职能部门成员以及各地区负责人作为其正式委员而组成。工作委员会由会长领导,按既定的方针与计划,开展校友会的日常工作。
1. 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校友会章程。章程条款的修改,必须半数 (50%) 以上委员赞成才可通过。工作委员会同时负责校友会主要领导人的选举工作。
2. 工作委员会定期听取会长的工作报告和建议;评估会长及各部门的工作。工作委员会有权在校友会会长严重失职时罢免校友会会长职务。罢免需要有至少四位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赞成才有效。
3. 原则上,来自各地区的委员人数要反映各地会员的人数,并考虑到有利于校友会工作的各种人才的需要。工作委员会也可根据年级代表性的考量,或者因为特别人才的需要,直接征求个别会员作为委员。委员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4. 委员因故无法参与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和履行委员的责任时,应主动向工作委员会辞职。工作委员会要提供信息和渠道让外地未能赴会的委员通过适当的通讯方式参与决策。
五、校友会的组织机构(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AAFMUA):
1. 校友会会长 (President of AAFMUA) 和副会长 (Vice President of AAFMUA): 校友会会长为校友会行政与法律负责人。会长在副会长以及秘书长的协助下,开展校友会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务,会长应与副会长以及秘书长商量后作出决定。会长因故无法主持工作时,由副会长执行会长职责。
校友会会长、副会长的产生:校友会会长人选首先由各地校友提名,再经全体工作委员会经民主程序,投票选举产生。会长任期两年,并可连任。当选会长任命2-4位副会长以协助会长工作。副会长任期两年,并可连任。
2. 秘书长(Secretary General): 校友会秘书长协调校友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活动,并负责校友会的新闻发布。秘书长的产生:秘书长的人选由会长推荐,经与副会长协商后产生。秘书长任期两年,并可连任。
3.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亦由会长直接任命。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期两年, 并可连任。校友会设以下职能部门:
(1) 财务组(Division of Finance): 校友会设司库(Treasurer)二人,组成财务组,一人管钱、一人管账。财务组必须能在会长要求下,随时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组每年向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向会员公布。
(2) 信息组(Division of Information Services): 负责起草、准备校友会新闻文件或材料,保存校友会档案,更新校友会在世界互联网上的网页内容。工作委员会以及各职能部门活动的记录和印发的文件或材料,均须复印或通过电子邮件送通讯组备案。信息组还负责统计和报告会员投票选举的结果。
(3) 会员事务组( Division of Membership): 负责整理、更新和保持会员的登记资料及通讯录;发展新会员和联系现有会员;帮助新到美国的校友与在美校友联系,为他们提供可能的资讯帮助;与各地区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创造性地发展会员服务工作;了解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向校友会推荐人材。
(4) 公共关系组( Division of Public Relations): 负责整理、更新和保持与校友会有联系的个人、团体、组织、企事业的资料;开展互助友好的公共关系活动;向会长建议,及在会长支持或领导下组织校友会对外服务、联谊、互助或寻求支持募捐等活动。
(5) 科学研究委员会(Subcommittee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负责整理、更新和保持会员在美攻读学位或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态资料,促进本会会员之间、本会与母校和福建省以及国内外有关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双向联系和学术交流。
(6) 临床医学委员会 (Subcommittee for Clinical Medicine): 负责整理、更新和保持会员在美接受临床训练,或从事临床工作情况的资料;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帮助;促进会员与母校、福建省以及国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临床医学教育和医疗保健方面的交流。
4. 各职能部门的资料属校友会的财产,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任职期满时将其移交给新任的负责人。
5. 专门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可根据需要,成立临时的专门委员会,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从事具体项目的工作。
六、会员大会:
全体会员的集体活动,由校友会组织。各地区或年段校友的活动,可由地区负责人或由校友会出面组织。经费由参与活动的校友自筹。遇有重大周年纪念或特别重要活动,可考虑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大会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由会长与校友会工作委员会其他有关负责人协商,以各种通讯方式广泛征会员意见之后决定,并尽早发出通知。大会由会长主持。会员大会也是会员交往和联谊的大会,要开得生动活泼。
七、地区负责人:
地区负责人均为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地区可根据所在地校友的人数设一至多名负责人。地区负责人没有固定任期。地区负责人使校友会与各地会员有更密切的联系。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设立校友会分会。
八、荣誉会长和顾问:
1. 荣誉会长:对于杰出资深校友或对校友会的工作和发展有重要贡献或影响的非校友人士,可由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经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荣誉会长称号。杰出资深校友系指对福建医科大学的发展,对福建省医疗卫生事业,或医学科研有重要贡献的校友。荣誉会长优先从本会会员中考虑。
2. 顾问:会长根据工作委员会提名,可以聘请热心于校友会工作的资深会员或会外有经验或专长的人士,担当校友会顾问。任职期满的会长如未能继续参与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也可担任顾问工作。顾问可向校友会提出各项有益于校友会工作的建议。工作委员会作重要决策时可征求顾问的意见。